印度駐中國使、領館受理中國公民的各類簽證的申請。印度駐其他國家使、領館或高專公署亦受理中國公民的各類簽證申請,但均需報印度內政部審批。
印度外交部處理外交和官員簽證事宜。印度內政部及其下屬的外國人管理處辦理其他各類簽證和簽證延期及外國人居留證等事宜。
印度國際機場的外國人管理處負責出入境檢查并辦理口岸簽證。目前,只有少數(shù)國家的公民可以辦理印度的口岸簽證。中國公民必須事先辦妥簽證后,方可進入印度。
一、申請印度簽證所需提供的材料及有關情況
無論申請何種簽證均需提供護照原件,護照的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填寫簽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并交近期護照照片三張。此外,根據(jù)申請簽證的種類,還需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印度簽證分以下幾種:
印度商務簽證(Business Visa)
赴印從事貿易、工程或其他商務的短期訪問者可在印度駐華使、領館申請商務簽證。申請商務簽證需提供中方被授權單位的信函和印方認可機構的邀請函。“中方被授權單位”指中國各部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外事辦公室、外經貿廳,以及經外交部領事司認可的單位和部門。“印方認可機構”指印度的商會、工業(yè)聯(lián)合會或其他貿易實體、國有機構、政府批準的合營企業(yè)、聯(lián)絡處或商會、工業(yè)聯(lián)合會或其他貿易實體內的私營企業(yè)。如申請六個月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過九十天的商務簽證,則必須提供中方被授權單位的信函和印方認可機構的邀請信。如不能提供中方被授權單位的信函或印方認可機構的邀請信,或第一次訪問印度,則只可能獲得停留二個月或一個月的一次有效簽證。
申請一次有效商務簽證一般需三至四個工作日。申請多次商務簽證約需六至八個星期或更長時間。
印度工作簽證(Employment Visa)
在印度所設公司或代表處的我常駐代表、副代表及印方雇用的中方人員(含承包工程人員)可在印度駐華使、領館申請工作簽證。印方憑其內政部的簽證通知、我常駐代表或副代表提供的印內政部允許其設立公司或代表處的同意函和設立條件的復印件,或我受雇人員提供的印方公司的任命書以及印方工程部門出具的對工程和確需雇用中方人員的確認書等辦理三個月一次有效的工作簽證。隨任家庭成員在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及雇主邀請函后可獲得三個月一次入境簽證。上述人員入境后應在三十天內且其簽證失效前三十天內在印度內政部申請辦理居留手續(xù)和多次出入境簽證。外國人居留證和多次出入境簽證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一年,但可按需每年辦理延期手續(xù)。申請工作簽證約需六至八個星期或更長時間。
印度旅游簽證(Tourist Visa)
赴印旅游、探親者可申請印度旅游簽證。申請印度旅游簽證需提供已確認的聯(lián)程機票和在印費用證明,其中探親人員還需提供在印親屬所在單位的邀請函。四人以上可申請團體旅游簽證,但需提供中方組團旅行社的信函和旅游團名單及印方接待旅行社的邀請函及詳細的旅游路線和日程安排。中國公民組團赴印度旅游由中印雙方政府各自指定的旅行社負責辦理有關業(yè)務并代辦簽證。旅游簽證一般為三個月一次有效。如確有需要且理由充分,亦可申請二次或多次簽證。申請旅游簽證約需六個星期。由中國政府指定的旅行社代辦團體旅游簽證約需三至四天。
印度學生簽證(Student Visa)
申請學生簽證必須提供印方認可的教育機構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和申請人足以承擔其在印所有花費和往返旅費的證明。從事文化、教育交流項目的人員須提供中方和印方主管部門的有關信函。學生簽證一般為三個月一次有效,入境后應在三十天內且其簽證失效前三十天內在印度內政部和外國人管理處申請辦理居留手續(xù)和多次出入境簽證。申請學生簽證約需六至八個星期。
印度會議簽證(Conference Visa)
赴印參加會議、研討會或其他短期學術交流的人員須提供印方會議主辦機構邀請函。會議簽證一般為一個月一次有效。申請會議簽證約需三至四天。
中航國旅印度簽證中心咨詢電話:020-84262000!
二、 印度簽證注意事項
1、正確理解簽證的有效期與停留期。簽證的有效期是指持證人可以進入印度的期限,而停留期是指持證人入境后可以在印度停留的期限。印度簽證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如簽證上注明了停留期限,則應在簽證有效期內入境,自入境之日起在印停留時間不能超過簽證所注明的停留期限,同時無論是否已停夠簽證所注明的時間,都必須在簽證的有效期內離開印度。如簽證上未注明停留期限,則表示簽證的有效期與停留期一致,即在簽證有效期內入境印度,入境后可一直停留到簽證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及時辦理簽證延期。如確有需要,可在印境內申請簽證延期。申請簽證延期應由印方接待單位代為辦理,一般是先向印內政部提出申請,然后憑印內政部的批準函去外國人管理處(FRRO)辦理具體手續(xù)。辦理簽證延期應在簽證失效前辦理。持過期簽證在印度停留系違法行為,輕則被罰款或驅逐出境,重則被判監(jiān)禁或有期徙刑。
3、簽證種類不能轉換。入境印度后,不能申請轉換簽證種類。如需將商務或其他種類簽證轉換成工作簽證,則必須回到中國,在印駐華使、領館提出申請。
4、外國人居留證。無論持何種簽證,如連續(xù)在印停留時間超過六個月,則應在印度內政部或外國人管理處申請辦理居留手續(xù)并領取外國人居留證,并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居留證的延期手續(xù)。
三、印度境內外簽證機關的地址、電話等
1、印度駐中國大使館
北京日壇東路1號
郵編:100600
電話:86-10-65321908(英語和印地語24小時服務)
86-10-65321856(漢語和英語僅限上班時間)
傳真:86-10-65324684
電子郵件:webmaster@indianembassv.org.cn
網址:
2、印度駐上海總領事館
上海國際貿易中心 延安西路2201號
郵編:200335
傳真:86-21-62758881
電話:86-21-62758882/8885/8886
電子郵件:cgisha@public.sta.net.cn
網址:
3、印度內政部簽證處
Ministry of Home Affairs
Lok Nayak Bhawan, Khan Market
New Delhi Tel: 91-11-24611984
4、印度內政部外國人管理處(FRRO)
FRRO, East Block #8
Level-II,Sector-I,R.K. Puram,
New Delhi Tel: 91-11-26711443
5、新德里國際機場外管處
FRRO, IGI Airport
New Delhi Tel: 91-11-25652389
6、印度外交部領事司簽證處
Passport&Visa Division
Ministry of External Affairs
Patiala House, Tilax Road
New Delhi Tel: 91-11-2338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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