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類型:中國外交部和哈薩克斯坦大使館雙認證
認證目的:哈薩克斯坦駐華大使館在公證文書上證明公證機關或認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和蓋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中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哈薩克斯坦當局所承認,不致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域外法律效力。
認證機構:外交部、哈薩克斯坦大使館 注:外交部指定由以下機構負責受理雙認證文件的辦理
:各省、直轄市外事辦、地方貿促會等
服務機構:中國簽證資訊網(注:我方非外交部指定代送機構,僅為不方便前往北京送認證文件的申請人提供代送代取服務,以節(jié)省時間)。
服務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直門外大街宇飛大廈1113室
聯系電話:400-990-4166
哈薩克斯坦大使館認證文書包含:
1、商業(yè)文書:原產地證、發(fā)票、委托書、授權書、商事證明、單位專業(yè)證書、價格單、商檢證、合同、報關單、箱單、營業(yè)執(zhí)照、檢驗檢疫證、出口登記表、屠宰證等
2、民事文書:出生證明、結婚證、健康證、學歷證書、職業(yè)資格證、個人專利證明、駕駛證、學歷證、未刑公證書、死亡證明書、成績單、未婚及離婚證明。
哈薩克斯坦大使館認證需要注意事項:
1、需1份復印件。
2、公證書中涉及當事人的姓名后須加注護照號碼,并需在公證書末頁后附該當事人的護照復印件,并與公證書裝訂在一起。
3、未婚公證書或未刑公證書,應由當地民政部門或公安部門出具當事人在當地無婚姻登記記錄或未受刑事處分證明,再辦理公證。哈方不接受未婚或未刑的實體公證及無配偶聲明書的簽字屬實公證。
4、需哈薩克文或英文譯文。
5、哈方要求公證書包含所證文件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及證詞譯文與證詞相符公證。
6、護照公證只需證護照資料頁,無需譯文,但須提供中英文使用目的說明。
哈薩克斯坦認證時間:
民事文書:外交部5個工作日,哈薩克斯坦大使館15個工作日(通常會較晚)
商業(yè)文書:外交部5個工作日,哈薩克斯坦大使館15個工作日(通常會較晚)
哈薩克斯坦認證費用:
民事文件:外交部官方收費+外交部指定機構收費+哈薩克斯坦大使館(見下表)+中國簽證資訊網服務費
商業(yè)文件:貿促會(根據文件)+外交部官方收費+哈薩克斯坦大使館(見下表)+中國簽證資訊網服務費
哈薩克斯坦大使館收費:
355元/份(+5元銀行手續(xù)費)
哈薩克斯坦地理位置:
哈薩克斯坦是世界最大的內陸國。領土橫跨亞歐兩洲,東南連接中國新疆,北鄰俄羅斯,南與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和吉爾吉斯斯坦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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