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在向公安機關申領護照和向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申辦簽證時, 須出具親友關系證明。公安機關要求的親友關系證明一般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區(qū)的派出所、居委會、 農(nóng)村鄉(xiāng)鎮(zhèn)組織出具, 也可用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作為證明。
中國簽證資訊網(wǎng)提醒,在辦理赴國外探親訪友簽證時,外國駐華使(領)館要求申請人出具的親友關系證明則一般以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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